招聘公告(2025)丨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硕士、博士校园招聘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5-02-17浏览次数:10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25年应届毕业生。

4.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及以上)

5.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需完成规培。

6.取得医师资格证(七年制硕士在本硕连读期间未能报考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在被录用后两年内考取医师资格证;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的条件、证书应于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聘用后的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1.急需岗位或特别优秀者给予安家费80万元;

2.本、硕、博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另外增加10万元安家费;

3.应届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序第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者,医院按照累计影响因子分值给予奖励,1≤IF<2 奖励1万元,2≤IF<3奖励2万元,以此类推;

4.科研启动基金20万元;

5.配偶符合医院工作岗位要求的,医院将协助解决工作问题;

6.协助子女入学;

7.如需来院考察,按标准报销差旅费,安排住宿。

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备案手续。

(二)硕士研究生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备案手续。

四、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高层次人才岗位

高层次人才岗位(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不限名额。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学科建设择优不定期组织面试(首次面试预计于2月下旬,面试地点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可在系统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可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

2.硕士研究生岗位

硕士研究生岗位通过系统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至3月7日16:00。

审核时间:2025年2月17日10:00至3月8日16:00。

面试地点确认时间: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2日16:00。

医院根据报名人员分布情况,拟在吉林大学(面向东北地区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重点医学院校)、山东大学(面向华东、华北等地区山东大学、青岛大学、天津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等重点医学院校)、兰州大学(面向西北、西南地区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等重点医学院校)、苏州大学(面向华南、华中等地区苏州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等重点医学院校)等全国不同地区高校设置多个面试地点,以方便应聘人员就近面试。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确认面试地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网址:http://47.95.212.0:8088/#/?code=806806

4.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印后签字按手印,拍照或扫描上传);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本科及后续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就业推荐表》或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⑥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

5.资格审查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审核情况,如审核未通过,应及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并上报,以便再次审核。3月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招聘方式:医院在滕州市人社局、滕州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监督下组成招聘工作组,成立评议委员会。招聘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选,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和滕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审核备案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间发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应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

七、相关须知

1、本次校园招聘未完成的岗位,随后将以其他形式继续招聘,请注意关注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杏坛路181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632-5514986

监督电话:0632-5513324

邮箱:tzszxrmyyrlzyb@126.com

医院网站:www.tzzxrmyy.com; 


来源: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Copyright @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