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研讨会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4-12-20浏览次数:5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于12月19日上午在办公楼11楼会议室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学习研讨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处处长张璐萍传达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文件精神。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学位法》,包括学位制度的改革方向、学位授予的规范流程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学位教育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详细分析了《学位法》的核心条文和相关政策,结合教育实践,明确了学位授予、培养过程、学位申请及评审的新法律程序和新要求。

研讨会上,各部门代表结合实际工作围绕《学位法》的立法思路、核心内容、精神实质以及依法开展学位管理工作、强化学位质量保障等内容进行交流研讨。

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教师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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