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滨州医学院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现有全部导师聘期届满的情况下,根据《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2〕2号),决定开展新一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导师
(四)校外研究生导师
二、遴选条件
根据《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1〕2号)(附件1)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范围及人数
遴选范围为我校目前可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发展、我校近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自主设定各个二级学科指导教师人数,推荐人数不超过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计划招生人数的1.3倍(招生计划多于20人的学科不超过1.2倍),新增学科、专业(包含4个专业学位领域、1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和1个交叉二级学科)推荐导师20名左右,确保各二级学科导师人数均能满足招生需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导师数额由各个培养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数量及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遴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遴选程序
1.申请者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经所在学科推荐,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报送二级学科牵头学院核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报送专业领域牵头学院核实(导师材料审核部门划分参照附件3,审核材料清单参照附件4),学院负责人员须确认后签名盖章。
2.学院将申请者名单及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示3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申请者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异议。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确定初评推荐名单,并将初评结果连同申请者材料报校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审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聘任名单。
5.学校对聘任的研究生导师颁发聘书并备案,聘期一般为三年。
(二)日程安排
1. 1月14日至3月6日,个人申请、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公示及推荐。
2. 3月7日前,各培养单位将《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5,一式2份,双面打印)、《2022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及遴选书面汇报材料等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处。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范填写相关表格,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本次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提供各类材料时间界定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近3年发表的代表性科研论文、出版的著作(译著、教材)(限3项),获得的科研成果和(或)奖励(限3项),承担的课题、在研课题及科研经费(限3项)等相关材料扫描件1份(清单见附件4)。表格所填材料务必真实,一旦发现作假,取消资格。
3.对不能通过滨州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查询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须提供科研项目拨款批文或财务部门的“经费使用记录本”等证明材料。
4.被SCI、EI、SSCI、CSSC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
5.人事关系不在培养单位但个人申报学科或从事专业属于该培养单位所设硕士点的教师,应跨部门在学科所属培养单位申报。各单位有义务将本次遴选信息通知到相关人员。
6.本次遴选没有聘任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还有带教研究生的,应继续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履行培养责任,直至研究生毕业。
7.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规则:
一级文件夹:培养单位名称
二级文件夹: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姓名
三级文件夹:提交材料名称
8.联系人:胡 威 刘 芳
联系电话:0535-6913252
E-mail:yjszsk@126.com
材料报送地点: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315室。
附件:
1.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
2.滨州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授予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名称及审核部门
4.2022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审核材料清单
5.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6.2022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