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 ||||||||||||||||||||||||||||||||||||||||||||||||||||
2021-05-17 9:06 (访问:143) | ||||||||||||||||||||||||||||||||||||||||||||||||||||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 根据《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要求,请各相关学院按时组织2020级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工作。 一、查新 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前沿性,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要求开题前必须进行查新并提交查新证明,由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进行审核。如研究生所做课题为导师课题的一部分,且导师课题为国家、省部、厅局级基金资助项目,可免于查新(须提交导师课题的立项证明或查新证明,并写明导师姓名、课题名称、来源、级别、编号等)。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课题都必须进行开题前查新。 2020级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附件1《查新项目委托单》并认真填写(填表说明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见后),电子版文件名统一设置为“培养单位或学院-本人姓名-专业-查新委托单”格式,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于6月10日前交到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签字盖章后送交图书馆进行查新。 二、开题报告组织管理 导师对研究生的文献综述、研究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由学科专业向院(系)提出开题申请,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组织开题提交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于6月28日前组织完成开题报告;开题结束后,将《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3)、《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与评委填写的《开题报告评分表》(附件4)各一式3份及查新审核报告1份于6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处审核(提示:因表格需要入档,各种表格的格式不要更改,可以添加附页,请将附件3、4按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装订,共3份),学院留存2份(其中1份存入学位档案)、学科留存1份。 三、各学院教科办/附院研究生处联系电话: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7日 查新项目委托单填表说明.docx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pdf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doc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doc查新项目委托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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