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1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含2021届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的预答辩、答辩及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现将2021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后续相关工作进一步安排予以公布,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见《滨州医学院2021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1、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组织,各学科负责具体实施,于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与导师充分、有效沟通,由导师会同导师组安排预答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以会议形式举行,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等形式。 2、各培养单位或学院须严密组织,各学科须精心实施,确保组织形式创新并保证质量。各学科预答辩秘书须召开细节讨论会,就预答辩操作流程、学生汇报、回答问题及评委投票等细节逐个进行预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拟定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预答辩工作方案以及评审专家、秘书和研究生操作流程。 3、预答辩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若采取线下预答辩须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答辩会场应设在面积较大、通风较好的场地,现场参会人员保持一定距离。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到达现场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在安静、独立的房间进行网络参会。答辩委员会委员须全程出镜。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要注意服装、仪表,采用设备须为台式电脑或笔记本,不能使用手机等设备。 4、预答辩须包括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个人陈述、预答辩专家提问、建议、宣布预答辩结果等必要环节。线上预答辩参考程序如下: (1)预答辩秘书提前3天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发送给所有评审委员,建立专家QQ或者微信群,帮助专家熟悉答辩流程和表决方式。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通过视频及共享PPT方式,依次从前言、材料方法、结果、讨论、结论、致谢等各个方面汇报自己的课题,之后由预答辩委员会委员根据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及汇报情况作出相关点评并提问,根据其研究存在的问题给出具体可行的修改意见。 (3)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委员会委员进入专家QQ或微信群,进行不记名投票,并作出决议。投票过程屏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其他旁听人员,保证预答辩结果的真实和有效性。预答辩后签订《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由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留存备查。 5、预答辩结束后,各学科须全面总结经验,为保质保量完成正式答辩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6、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秘书将预答辩过程、记录(文字照片、截图、录像等)及结果等报各培养单位或学院。 7、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前汇总并将各学科预答辩详细操作、流程及预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预答辩报告统一报学校研究生处。 二、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由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处督导。各培养单位或学院务必将详细答辩安排(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时间、地点、平台及网络答辩准备情况等)于正式答辩前1周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报送或审核不合格者,答辩无效。 2、答辩会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答辩场地、设备等要求和预答辩相同。答辩结束后3日内各培养单位或学院将答辩会全程视频上交学校研究生处,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审核;不符合答辩程序要求的,宣布答辩无效,责成重新组织答辩。 3、答辩过程参考程序如下: (1)总结前期预答辩的经验,严格按照答辩程序进行。答辩秘书提前3天将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发送给所有评审委员,建立专家QQ或者微信群,帮助专家熟悉答辩流程和表决方式。按照规定的答辩时间,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线上/线下答辩室,有限允许旁听学生参会(控制人数、核对身份、禁言),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 (3)导师介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4)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就学位论文的前言、材料方法、结果、讨论、结论、致谢等进行报告。 (5)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单独进行评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进行表决。 4、答辩结束后签订《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由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统一汇总并随最终提交学位档案材料时统一上交学校研究生处。 5、答辩期间,学校研究生处将对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三、答辩后专家复审及二次查重 答辩通过后,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按照答辩委员会的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正式版(word版及PDF版)按《滨州医学院关于2021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提交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完整版命名格式要求提交至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后复审并于2021年6月7日前将复审结果及学位论文最终版提交学校研究生处。学校研究生处于2021年6月10日前集中进行二次查重和学位论文抽审,若重复率>15%,或在论文修改中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则按《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位档案材料整理及提交 2021年6月15日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严格按照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用表(见附件4)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用表(见附件5)中答辩后用表内“提交纸质材料明细”仔细整理所有学位档案材料并提交各培养单位或学院(材料装订、编页码及注意事项见附件6)。各培养单位应按照《研究生档案整理要点》,检查材料及盖章是否齐全完备,符合归档要求。6月17日前各学院按照材料清单统一汇总2021年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全部材料,并将学位信息年报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开汇总)和发表论文汇总表(全日制和同等学力分开汇总)的电子版和1本纸质版论文交研究生处。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与导师及学科充分、有效沟通,需填报的与学位及毕业相关的各种材料务必严格按附件1工作安排表各时间节点认真、按时、准确提交至各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各项材料过期提交者按自动放弃本年度答辩申请资格处理。各培养单位或学院应严格按附件1工作安排表各时间节点及时将相关材料(见附件7)报送学校研究生处。 2、所有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授予等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需要签名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各项表单因填写不规范或错误而影响学位注册的,由2021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本人负责。 3、相关学院要充分重视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档案归档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归档事宜,负责老师必须在档案馆规定时间内亲自到档案馆完成本单位的归档工作。 |
4、各培养单位及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电话 | 负责老师 | 邮箱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0543-3256927 | 周老师 |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0535-4770052 | 邢老师 | |
基础医学院 | 0535-6913159 | 徐老师 | |
特殊教育学院 | 0535-6913302 | 乔老师 | |
口腔医学院 | 0535-6913273 | 王老师 | |
护理学院 | 0535-6913468 | 李老师 |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0535-6913185 | 原老师 | |
药学院 | 0535-6913719 | 张老师 |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0535-6913187 | 刘老师 |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0535-6913191 | 杨老师 | |
医学影像学院 | 0535-6919135 | 张老师 | |
康复医学院 | 0535-6913348 | 朱老师 | bykfyxyjkb666@163.com |
5、学校研究生处联系人:
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胡 威 0535-6902618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谭风和 0535-6913150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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