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学术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系统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0-08-31浏览次数:773

关于2020级学术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系统选课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0级学术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培养和考核研究生的依据。由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培养条件、研究方向和硕士研究生的个人特点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学术活动、教学或临床医疗实践等培养环节的培养内容、考核方式和进度等作出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工作,通知如下:

1.请研究生务必于9月3日上午8点前完成系统选课,选课方法参考附件1.研究生选课说明。

2.自9月7日起正式开始公共课程的学习,同学们要根据课程公布的教学计划按时上课;不在课程表的课程大部分为专业课等待学院通知开课。

3.请研究生务必于9月10日前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并填报附件3提交各自学院。

附件1:研究生选课说明

附件2:2020级硕士研究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

附件3: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处  

2020年8月31日

附件【附件1-研究生选课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0级硕士研究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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