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滨州医学院 硕士研究生新增列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9〕19号),决定开展新增列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新增列导师的学科: 我校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所在学科、学科发展急需新增导师的学科及导师紧缺学科。 (一) (一)学术学位导师紧缺学科:神经外科学、眼科学、麻醉学、重症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二) (二)专业学位导师紧缺学科:肾脏病学、胸外科学、神经外科学、小儿外科学、心血管外科学、麻醉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药学 (三) (三)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导师紧缺学科:护理学 二、遴选条件 按照《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9〕19号)(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申请新增列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需提交《滨州医学院申请新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双面打印),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近5年(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的著作(译著、教材)(限5项),获得的科研成果和(或)奖励(限3项),承担的课题、在研课题及科研经费(限5项)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清单见附件3)以及新增导师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于2019年11月11日下午5点前报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yjspyk@126.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料。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范填写相关表格,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参加新增导师遴选必须提供表格中信息相应的证明材料,将复印件按顺序分别装入档案袋中并贴上材料清单(附件3)。 3.对不能通过滨州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查询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须提供科研项目拨款批文或财务部门的“经费使用记录本”等证明材料。 4.被SCI、EI、SSCI、CSSC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 联系人:胡威 联系电话:0535-6913152 E-mail:yjspyk@126.com 材料报送地点: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311室。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