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 根据《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12〕23号)要求,请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按时组织三年制2017级、二年制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是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重要和关键环节,是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课程学习、临床训练、科研进展、社会及教学实践等环节进行的阶段性综合评价。请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程序等要求,认真组织三年制2017级、二年制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并于6月12日前将《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一式2份报研究生处。 二、督导检查 研究生处负责考核工作与考核结论的审定。中期考核及验收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有关要求及提示: 1.各学院按学科成立中期考核小组。 2.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因表格毕业时需要入档,表格的格式不要更改,可以添加附页。 四、各学院教科办/附院研究生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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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联系人:胡 威 0535-6913152
研究生处
201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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