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适应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入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和新变化。结合学位点评估反馈意见,学校决定对现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包括课程大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工作组织
培养方案的修订原则上三年一次,由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统一协调,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培养方案修订领导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各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二级学科设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由导师代表、校外专家和校外导师等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成员需由实践能力较强、熟悉行业发展的研究生导师、本学位授权点相关的研究生实践单位或其他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产业教授和校外导师等组成。
各学科修订培养方案需在前期进行充分调研、专家论证和意见征求,将修订的培养方案送交至本学科或领域内的高水平校外专家进行评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还需要征求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适当修改,将培养方案初稿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研究生处进行审核,最终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二级学科修订,不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按专业类别或领域修订,也可以按方向修订。
三、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具体内容
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内容应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课程设置及学习要求、实践环节、中期考核、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九个部分。各项内容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具体请参考附件4、附件5。
四、修订工作时间安排
1. 2019年4月25日-30日:各学院启动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培养方案修订领导组和工作小组,并上报学校研究生处(附件1);
2. 2019年5月1日-24日:根据《滨州医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2),各学院调研、讨论、修订培养方案。5月10日前提交拟开设课程的课程大纲(附件3)及拟开课程汇总表(附件4),研究生处审批后制作拟开课目录;5月24日前提交调研报告(附件5)、新的培养方案(附件6或附件7)、培养方案修订过程自评表(附件8)及培养方案自评表(附件9)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3. 2019年5月25日-6月5日: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4.2019年6月6日-10日:各学院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培养方案最终稿;
5.2019年6月11日-16日:研究生处将培养方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6. 2019年6月17日-25日:研究生处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下发教学任务,做好2019级研究生新生教学准备工作。
五、其他
联系人:胡威
联系电话:6913152 邮箱:yjspyk@126.com
附件
1. 2019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领导组名单
2. 滨州医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3. 课程大纲模板
4. 课程汇总表
5. 2019年研究生培养方案调研报告模板
6.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模板及要求
7.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模板及要求
8. 滨州医学院培养方案修订过程评价表
9. 滨州医学院培养方案评价表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4月24日
附件【附件2.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课程大纲模板.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课程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2019年研究生培养方案调研报告模板.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6.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模板及要求.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模板及要求.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8.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过程评价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9.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评价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