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01-03浏览次数:86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支持计划》(滨医行发[2018]108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带教水平,现启动“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交流支持计划”和“滨州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实践创新支持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主要用于资助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简述如下表)。

表一 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交流计划支持类型

序号

项目类型

申请条件

结题要求

1

国际学术会议

(境外召开)

论文被境外召开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录用,受邀参加该会议并做口头报告或海报展示

提交总结报告,举行专题讲座,对校内相关学科导师介绍会议收获

2

国际学术会议

(境内召开)

论文被境内召开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录用,受邀参加该会议并做口头报告

提交总结报告,举行专题讲座,对校内相关学科导师介绍会议收获

 

(一)申请条件

1. 拟参加的国际会议主题应与本人的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2. 论文被国际会议接收且作者具有国际会议的正式录用通知或邀请函、作口头报告海报展示的证明;

3.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英语表达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的研究成果以滨州医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4.申请人每年只能获得“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交流支持计划”资助1次。

(二)申请程序

拟参会的导师向研究生处申请,提交《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会议正式邀请函、受邀作“口头报告”或“海报展示”的证明、论文复印件和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按时参会,会后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三)资助要求

获得资助者,在会后两周内须向研究生处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四)资助经费

1. 资助导师参加境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的经费范围包括:往返国际差旅费、注册费和住宿费,学校资助总费用10000元人民币封顶,其余费用由个人课题费列支或自行承担。

2. 资助导师参加境内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的经费范围包括:往返差旅费、注册费和住宿费,学校资助总费用3000元人民币封顶,其余费用由个人课题费列支或自行承担。

3. 导师提交会议邀请函、口头报告海报展示的证明、审批表、往返机票及发票、住宿费发票和注册费发票等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处审批后,按照财务处报销制度进行报销。

(五)其他

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的界定由研究生处负责,导师须在参会之前填写《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支持计划申请表》,批准后方可参会并报销,未经申请批准自行参会者,费用自理。

二、滨州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实践创新支持计划

主要用于资助滨州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参加行业实践活动培训、学术会议或研修活动(简述如下表)。

表二 滨州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实践创新计划支持类型

序号

项目类型

申请条件

结题要求

1

行业实践活动培训

有培训单位出具的正式培训通知

提交总结报告,举行专题讲座,对校内相关学科导师介绍培训收获

2

国际学术会议

(境外召开)

论文被境外召开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录用,受邀参加该会议并做口头报告或海报展示

提交总结报告,举行专题讲座,对校内相关学科导师介绍会议收获

3

研修活动

有研修单位出具的正式研修通知

提交总结报告,举行专题讲座,对校内相关学科导师介绍会议收获

 

(一)申请条件

1. 拟参加的行业实践活动培训、学术会议或研修活动应与导师的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2. 该行业实践活动或研修活动应有利于导师业务水平的提升;

3.申请人每年只能获得“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实践创新支持计划”资助1次。

(二)申请程序

导师向研究生处提交《滨州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实践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实践活动培训、学术会议或研修活动通知和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参加相关活动,活动结束后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三)资助要求

获得资助者,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须向研究生处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滨州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实践创新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四)资助经费

1. 资助导师参加境外实践培训、学术会议或研修活动的经费范围包括:往返国际差旅费、注册费和住宿费,学校资助总费用10000元人民币封顶,其余费用由导师课题费列支或导师自行承担。

2. 资助导师参加境内实践培训或研修活动的经费范围包括:往返差旅费、注册费和住宿费,学校资助总费用3000元人民币封顶,其余费用由导师课题费列支或导师自行承担。

3. 导师提交参加境内实践培训或研修活动的证明材料、审批表、往返机票及发票、住宿费发票和注册费发票等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处审批后,按照财务处报销制度进行报销。

(五)其他

行业实践活动或研修活动是否有利于导师业务水平的提升由研究生处和导师所在院(系)共同负责界定,导师须在参会之前填写《滨州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实践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批准后方可参会并报销,未经申请批准自行参会者,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人:张璐萍       咨询电话:0535-6913152   

邮编:264003         邮箱:yjspyk@126.com

  

附件1:《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支持计划申请表》

附件2:《滨州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实践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912

 

 

附件【附件1-滨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支持计划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滨州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实践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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