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
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滨医行发〔2014〕19号)文件规定,现对2017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1、教学工作量由教研室统计,所属部门、单位、院(系)审核,并由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研究生处。
2、填写《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及《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附件3)于2018年1月11日前将学院(系)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版2份统计表报送研究生处审核(一份研究生处留存,一份后期根据教务处关于教学工作量核算的相关通知要求报送),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院(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课时数及相关安排进行;
2、对在教学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谭风和
联系电话:0535-6913252
邮箱:yjscpyyxwk@163.com
附件:1. 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 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 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1月3日
附件【附件2 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 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