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毕业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培养单位,2015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2015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和《滨州医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现将2015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临床技能毕业考核由各相关学院制定本学院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1),于2018年1月8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各学科考核时间安排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为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请各个学院务必认真组织,规范考核,严格把关。
二、考核对象
2015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考核时间
学院根据工作安排自行决定考核时间,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考核成绩报送研究生处(成绩报送模板见附件3)。
四、考核内容
1、专业理论(二级学科);满分100分。
2、基本技能(包括问病史、查体、病例分析、病历书写);满分100分。
3、专业技能(三级学科);满分100分。
五、考核结果
1、临床专业技能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不合格。专业理论、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均超过60分者为合格,有一项未超过60分者为不合格。
2、考核成绩1项不合格者(<60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果补考仍不合格者,或考核有2项不合格者,暂缓1年毕业。
3、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考核合格者抽检复核,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暂缓1年毕业。
六、其他要求:
1.各学院及培养单位留取考核相关视频资料及图片资料,其中每人不少于5张考核图片。
2.考核成绩纸质版相关学院、培养单位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yjscpyyxwk@163.com 。
联系人:谭风和
联系电话:0535-6913252
附件1:考核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2:各学科考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3:考核成绩模板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1月2日
附件【附件2:各学科考核时间安排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成绩报送模板.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