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7-11-30浏览次数:63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滨医行发〔2014〕19号)规定,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算办法

1、3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导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80学时计算,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70学时计算,指导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50学时计算。

2、2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80学时计算,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50学时计算。

3、在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1200元/毕业当年计算。

二、相关说明

1、双导师的界定是依据《滨州医学院实施双导师指导研究生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12〕25号)文件规定,工作量实行双工作量(2个指导教师隶属于不同的一级学科或者2个导师其中1个是我校聘任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2、请相关部门、单位、院(系)填写《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院系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版统计表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院(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统计、核报;

2、对在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谭风和

联系电话:0535-6913252

邮箱: yjscpyyxwk@163.com

附件:《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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