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滨医行发〔2014〕19号)规定,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算办法
1、3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导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80学时计算,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70学时计算,指导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50学时计算。
2、2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80学时计算,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50学时计算。
3、在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1200元/毕业当年计算。
二、相关说明
1、双导师的界定是依据《滨州医学院实施双导师指导研究生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12〕25号)文件规定,工作量实行双工作量(2个指导教师隶属于不同的一级学科或者2个导师其中1个是我校聘任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2、请相关部门、单位、院(系)填写《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院系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版统计表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院(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统计、核报;
2、对在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谭风和
联系电话:0535-6913252
附件:《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