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2018届毕业研究生: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现就做好201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范围:滨州医学院2018届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
2. 名额: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5%比例,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10%比例,研究生分配到9个省优名额、18个校优名额。各学院分配人数见附件5。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者,不得参加评选;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学习名次和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均在前30%以内。学习成绩70分以下超过3门者不得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70分以下超过6门者不得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重修或补考现象,不得参加评选;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标兵提名”等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
三、评选程序
1. 毕业生申请
2. 各部门、院(系)按分配人数评选推荐,并于2017年11月8日下午4:00报送研究生处,报送材料如下:
(1)评选工作报告(电子版,书面各一份,加盖院系公章);
(2)附件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电子版一份、书面一份,盖章,双面打印);
(3)附件2: 2018年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电子版,书面一份领导签字盖章);
(4)附件3:2018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汇总表-科学学位(电子版);
(5)附件4:2018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汇总表-专业学位(电子版)
(6)成绩表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并公示3天。
四、注意事项:
(1)在参考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其科研能力,专业型研究生重点考察其临床实践能力。
(2)所有文字请用宋体,小四号。
(3)2018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汇总表请如实填写,其中论文栏只填写申报人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
(4)请各单位严格按时报送审核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威
联系方式:0535-6913252
E-mail:byyjsxgb@163.com
研究生处
2017年11月2日
附件【附件2:2018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2017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汇总表-科学学位.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2017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汇总表-专业学位.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各部门、院系分配名额.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