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为规范课程管理,严格课程开设,构建符合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的课程体系,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及2016年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校决定对硕士研究生课程进行增设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立足研究生能力培养和长远发展加强课程建设。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立德树人,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以打好知识基础、加强能力培养、有利长远发展为目标,尊重和激发研究生兴趣,注重培育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充分发挥二级培养单位主体作用,调动单位和教师的积极性,加强规范管理,鼓励特色发展,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提供稳固支撑。
二、总体目标
构建符合培养需要的课程体系,建立规范、严格的课程审查机制,改进研究生课程教学,完善课程考核制度,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课程教学管理与监督,强化政策和条件保障,以提高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课程调整增设计划
(一)调整已开课程授课内容
对于目前正在开设的课程,鼓励采取网络授课的模式,原则上应增加校外知名相关学科专家的网络授课内容,上课形式为网络远程授课,课时不少于3学时。
(二)增设新开课程计划
1、可申报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必修课(不多于2学分、36学时),选修课(不多于1学分、18学时)。
2、专业讲座(报告)为研究生必修课,对研究生教育有帮助的讲座或报告都可申报,包括专业学科前沿知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每次3个学时。
四、工作要求
1、课程内容应与现代社会、科学发展相联系,体现本学科的最新研究及进展,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体验,授课内容突出“关键性、前沿性、主导性”。
2、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学习态度,培养学生交往与合作能力,获取新知识与创新能力。
3、鼓励专题式、技能式、实验性教学,倡导翻转课堂、研究生论坛、实验技能竞赛等各种灵活的教学形式,增加自主实验设计课和高水平学术讲座比例。
4、授课教师要求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门课程至少2人参与授课(专业讲座除外)。
五、工作程序
(一)调整已开课程授课内容
所有正在开设课程负责人(课程明细见附件1),填写《滨州医学院校外专家授课统计表》(附件2),由所在院系审核、汇总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7年8月25日前交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调整后的课程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授课。
(二)增设新开课程计划
1、申报人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授课课程申请表》(附件3),后附详细的课程介绍(提纲见附件4)。
2、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申请人所在院系,如果申请人不属于院系,则提交至学科(课程)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审核、汇总,各院系将申请表、课程介绍和汇总表(附件5)于2017年7月12日前交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校将组织课程评审专家对拟增设课程进行评审,并于7月14日前向申报人和院系反馈评审结果。
4、确定的新开课程拟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授课。
联系人: 谭风和 邮箱:yjspyk@126.com
联系电话:0535-6913252
附件: 1、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一览表
2、滨州医学院校外专家授课统计表
3、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授课课程申请表
4、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材料
5、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授课课程申请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7月5日
附件【附件2:滨州医学院校外专家授课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授课课程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材料.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授课课程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