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复审及整理提交论文答辩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6-06-06浏览次数:81

各部门、院(系)及2016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预防学位论文作假,研究生处决定对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后复审。

一、检查的内容

论文答辩后修改并提交的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纸质版)。

二、检查要求

1.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终稿PDF电子版进行检测,重复率≥15%者不予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处负责)。

2、形式审查:所有学位论文的书写应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研究生处《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补充说明》执行,包括论文尺寸、封面、装订顺序、排版字体、字号、行间距、参考文献中近三年文献的比例等。形式审查不合格者需重新排版打印(各学院负责)。

3.内容审查:答辩委员会及论文评阅专家认为学位论文必须修改者,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及论文评阅专家对论文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书面修改说明,需要修改但未修改者不予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专家根据论文评阅书、答辩记录及修改情况进行复审)。电子版论文和纸质版论文不相符或学位论文中部分文字采用图片形式插入等任何故意规避重合率检测皆属学术不端范围,按学校《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滨医行发〔2013174号)文件执行(研究生处负责)。

三、时间安排

614日上交所有电子版材料,主要包括:

1.PDF格式电子版,硕士论文PDF电子版命名为姓名-专业-学位类型(科学或专业)-统招/在职-联系电话;

2.学位信息年报材料(表里不要贴电子版照片,把电子版照片的名称用身份证号码命名后填表里);

3.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码.jpg命名,和纸质版照片同版)。

逾期不交者不予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电子版材料可由个人直接发送至邮箱byyjsxgb@163.com,或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处(注意:请不要重复发送)

纸质版材料全日制研究生于619日前统一交至各学院。

同等学力人员于612-14日按照附件2(不能缺少材料或签字、盖章)集中整理论文答辩材料,并交于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研究生处(图书办公楼1311室)或交于滨州附院研究生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威

联系电话:0535-6913252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666

 

附件【统招人员提交材料.doc已下载
附件【同等学力人员提交材料.doc已下载
Copyright @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