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授课课程及报送教学日历、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5-07-20浏览次数:120

各相关院(系):

     为规范课程管理,严格课程开设,构建符合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的课程体系,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精神,我校启动了硕士研究生课程申报工作,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我校硕士研究生拟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37门课程,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公布,请各位课程负责人认真准备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召开授课人员集体备课并做好会议记录,授课人员提前备课并做好备课笔记。请各学院收齐各课程教学日历电子版及纸质版、教学大纲电子版及纸质版、集体备课记录(复印件,原件科室留存)于2015年7月24日前交到研究生处,个人备课笔记(复印件)于2015年9月1日(开学第一天)交到研究生处。

一、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研究生课程改革是我校深入贯彻国家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的要求,也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新起点,希望以此为契机,各学院、各学科、各课程授课教师认真备课,做好本次课程改革工作。

2、各课程授课内容要充分体现研究生教育的层次,不得与我校本科授课内容重复。

3、教学内容要具有实用性、综合性和宽广性,能够反映本专业领域科学技术、知识技能和管理理念的前沿。

4、各课程在授课期间争取安排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我校授课一次。

5、我校研究生依据培养方案自行选课,对每学期选课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本学期停止授课,选择本课程的研究生将改选其他课程。

6、研究生处及督导专家对研究生课程进行听课,对授课教师进行评分考核。

7、每学期结束后,研究生处将组织研究生对授课课程进行评估,对授课教师进行评分。

8、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进行授课的依据。

 

联系人:张力   联系电话:6913252

 

附件:

1.2015-2016学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课程计划、课程表

2.教学大纲格式

3.教学日历空表

4.滨州医学院2015-2016学年校历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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