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新上专业学位硕士授权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124

各相关学院(系):

2014年,我校新上部分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医学发酵工程、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等专业),为做好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夯实理论基础,强化综合素质,提高专业技能”为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构建新的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实现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全面提高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相关文件精神,从改革和发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着手,做好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各相关院(系)务必正确把握各学科、专业的内涵,优化学科结构、找准学科发展方向、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以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总体要求

1.医学发酵工程、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根据学术学位培养方案总则制定培养方案,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培养方案。

2.各学科要着眼于培养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结构的需要,认真梳理、审慎确定相应的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以形成新的课程体系。

3.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研究方向和课程设置两部分。

4.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及培养模式、培养方向、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学位论文要求等部分。

四、实施办法

本次培养方案制定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处负责工作的总体安排。

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格式见附件3、附件5。

五、组织领导

成立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领导小组:

组  长:吕长俊

副组长:庞玉成  沈建英

成  员: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为负责人的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

六、时间安排

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2015年4月23日—4月30日,请各相关学院于2015年5月5日前将培养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处。

七、培养方案制定提示

1、请各学院、各学科认真阅读培养方案总则,按照总则中的要求制订培养方案。

2、课程设置中红色标注的是需要各学科根据各自的专业进行课程设置。

附件:

1.各学院硕士点一览表

2.滨州医学院攻读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3.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4.学术学位第一学期课程计划表

5.专业学位第一学期课程计划表

                                      联系人:张力  联系电话:63252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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