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滨医研字〔2014〕2号
滨州医学院关于2014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2014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根据《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为确保2014届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评阅、答辩、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院、2014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及2014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遵照执行。
一、资格审查
各学院学位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申请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并于3月15日前将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签字的《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见附件1)、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科研工作记录本、资格审查报告、申请答辩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反学术不端行为”监测,同时组织专家审核其科研工作资料的记录情况并与学位论文进行对照,监测、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评阅阶段。
论文书写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论文撰写规定》格式书写(见附件3)。
二、论文评阅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我校将对2014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按学术型培养的研究生全部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阅。为保证论文匿名评阅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论文评阅时间为一个月),参加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人员须在3月20日前将2份纸质版定稿论文(论文中删除涉及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及其它个人信息的内容)由各学院收齐,学院填写匿名评阅论文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论文统一交到研究生处。由学校统一送到外校进行匿名评阅。研究生处于2014年4月15日前公布匿名评审结果(匿名评阅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于3月20日前交到各个学院,由各学院于4月15日前,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学位论文评阅,并将论文评阅结果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
三、论文答辩
各学院学位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硕士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以学院或学科专业为单位举行预答辩,并根据预答辩的结果做出是否同意进行答辩的决定。对同意进行答辩的学位论文于5月15日前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名单、预计答辩日期报研究生处,经学校批准后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论文答辩,并在6月10日前完成。
四、学位申请
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将《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学位论文4份(含电子版)、答辩结果汇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五、 注意事项
1. 为保证2014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2014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 所有答辩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学位信息注册和授予学位的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学位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否则,由此造成的错误及后果皆由本人负责。
3.所需表格均可在研究生处网页“资源下载专区-学位相关”下载。
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础学院:倪艳波 联系方式:0535-6913159
临床医学院:王朋朋 联系方式:0535-6913295
口腔学院:孙维克 联系方式:0535-6913273
中西医结合学院:刘志学 联系方式:0535-6913187
附件: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申请答辩人员汇总表
3、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4、匿名评阅论文汇总表
5、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
6、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7、统招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
8、2014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
研究生处
2014.1.17
附件【附件2--申请答辩人员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匿名评阅论文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6-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7-毕业要求.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8-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