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3-12-12浏览次数:120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滨医研字〔201320

关于做好2013年度硕士研究生

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09125号)文件规定,现对2013年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1、教学工作量由教研室统计,所属院(系)审核,并由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式2份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完毕后各部门、院(系)自留一份存档备查。

3、注意事项

教研室统计工作量时,要按学期分别统计,并在备注中注明授课年级;教研室、学院的总教学工作量分别作一个汇总表。

二、时间安排

120131212日—1218

各部门、院(系)统计、审核本单位教学工作量。

220131219日—1220

研究生处审定教学工作量。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院(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对在教学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许昌  联系电话:63152

 

附件:1.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相关表格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201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通知及表格.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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