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财务处收费相关规定,现将在校研究生交纳本学年住宿费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交费人员:1、2013级全体在校研究生;
2、2011级、2012级在校住宿研究生。
二、交费标准: 1000元/人。
三、交费时间:10月15日以前。
四、交费方式:可将住宿费存到个人农行卡里,财务处统一扣费,也可到学校烟台校区一卡通管理中心、滨州校区财务处交纳住宿费。
请研究生同学们及时交费,逾期不交者将停发每月国家普通奖学金。
附件:2011级、2012级研究生交费名单
研 究 生 处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