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滨州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招生学院及时通知和组织各所属招生科室和导师仔细查阅,认真执行。
一、基本原则
1、招生计划的制定既反映了学校学科的整体规划和实力以及总体的研究生教育思想和水平,影响着学校的长远发展;也代表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公共教育的国家政策,对考生、学校和国家都负有极大的责任,具有极高的国家计划的严肃性。
2、严格执行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三项确保指导原则。
①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目录一经公开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对全国考生的公平,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②确保规模培养下的研究生质量。我校研究生教育实行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双模式分类培养体制,对招生的学位类型、招生条件进行明确区分。
③确保学校学科长远发展。在招生调剂时将根据学科类型执行招生指标倾斜计划,具体倾斜原则根据国家下拨学校的招生指标确定。发生招生指标限制冲突时,在不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以省级、校重点学科倾斜优先。
3、学校对全校同一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下的不同培养科室实行统一标准,发挥优势,强强互补,共同发展的学科专业管理方针。为公平录取及有利于同专业导师间的调剂录取,我校同一学科专业不同招生单位的招生基本要求和初、复试笔试的考试科目、命题及参考书目必须全校统一。
二、申报时间和方法
各学院科室填写《滨州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于7月15日前科室汇总上报到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7月20日前各院系将汇总表上报到研究生处。(招生学科专业科室在申报招生计划时如对考生有特殊要求,必须在申报表备注栏中准确标明,如只招收统招五年制本科毕业生,或只招收临床专业毕业生。)
研究生处根据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情况制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确定后无论任何原因不能更改。
三、招生学科的考试科目及初、复试参考书目
1、初试科目
2014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医学和教育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仍为三门,即外语、政治和专业基础综合。非医学、教育学门类则仍为四门,即外语、政治、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基础。
2、复试科目
国家研究生招生实行加大复试力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笔试、外语听力等四部分;其中硕士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和外语听力由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
3、初、复试命题范围
根据国家本科一级学科宽口径和硕士研究生二级学科培养的教学要求,我校自主命题的各科目中,硕士初试原则按照一级学科、复试笔试原则上按照二级学科(即该科目全国本科统一规划教材或类似教材)范围命题。
4、初、复试参考材料
原则上我校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的初、复试参考书目均为各考试科目的最新版全国本科统一规划教材。
四、其他说明
1、《滨州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由各相关科室于7月15日前上报到各学院。各学院审定汇总后,必须将本学院的招生计划申报情况于7月20日前书面汇总上报到研究生处,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后审核确认。
学校无法接受逾期申报,因为教育部已经全面实施招生计划网上限时申报,学校必须确保全校招生计划的及时安全上报。
2、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继续按招生学院、学科、专业排序,同时以学科为单位填写本学科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每一研究方向的字数不宜超过18个)。
本通知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力、张璐萍,电话6913252、6913152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