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3-04-06浏览次数:70

滨州医学院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为适应医学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3年9月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鼓励优秀在职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继续深造。 

一、报名资格 

在申请进修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需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三年,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通过考核的在职人员,均可向我校申请报名。 

二、招生办法 

我校常年接受报名咨询。学员可在滨州医学院报名学习,也可在省内各教学点完成学业。学员报名后,须经我校和教学点统一考核同意方能准许入学,具体开班和授课时间由研究生处和教学点协商后确定。 

三、进修要求 

1.进修班学员应修完所申请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 课程成绩自开班起五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者,其所学课程不予认可,需重修全部课程。

2.进修学员必须遵守滨州医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进修规定,违章者取消进修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3.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两门全国统考课程通过应在五年时间内完成。 

四、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心血管病学、血液病学、呼吸系病学、消化系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肾脏病学、传染病学、神经内科学、肿瘤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麻醉学、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心胸血管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整形外科学、烧伤外科学、头颈外科学)、眼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五、申请硕士学位 

(1)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 

(2)修完所申请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 

(3)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题,以滨州医学院在读研究生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承认期刊上发表论著一篇,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六、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明确研究生在职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3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规定收取学费。申请人员学位课程阶段12000元/人,入学一周后退学者一律不予退还,学位论文阶段7000元/人。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7月31日。 

2、报名地点: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与学位科(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图书办公楼1307房间)

邮编:264003  联系人:张  力   电话:0535-6913252

3、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交 

(1)所在单位推荐信、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附件)后需单位签字盖章。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4月1日

附件【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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