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2011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11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根据《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 为确保2011届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评阅、答辩、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院、2011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及2011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遵照执行。
一、 资格审查
各学院学位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九、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并于 3 月 15日前将研究生的《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3)、学位论文(电子版)、科研工作记录本等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对其学位论文进行“反学术不端行为”监测,同时组织专家审核其科研工作资料的记录情况并与学位论文进行对照,监测、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评阅阶段。
论文书写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论文撰写规定》格式书写(硕士论文正文不得少于2万字),到研究生处指定印刷厂印刷。
二、 论文评阅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我校将对2011届申请硕士学位答辩人员按总数50%的比例随机抽取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阅,研究生处于
其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于5月1日前,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第五章第21、22条的规定组织学位论文评阅。
三、 论文答辩
各学院学位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硕士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以学院或学科专业为单位举行预答辩,并根据预答辩的结果做出是否同意进行答辩的决定。对同意进行答辩的学位论文于5月15日前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名单、预订答辩日期报研究生处,经学校批准后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第五章第23条的规定组织论文答辩,并在6月10日前完成。
四、 学位申请
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和学位论文4份(含电子版)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五、 注意事项
1. 为保证2011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2011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11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安排按时进行病完成各项工作。
2. 所有答辩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授予学位的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否则,由此造成的错误及后果皆由本人负责。
3. 所需表格均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方式:魏风云 烟台校区办公楼1307室
电话:0535-6913152 Eail:yjspyk@126.com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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