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一批学位点审核中,我校有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两个硕士一级学科获得授权。为切实发挥好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作用,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学科结构优化,改善培养条件,增强培养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0年在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设置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范围
根据《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和专业目录》(附件2)及《滨州医学院关于在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设置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实施办法》(附件3)开展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点的申报工作。
鼓励已获得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点的学科积极申报增加二级学科范围内的三级学科申报工作。
二、基本条件
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的基本条件详见《滨州医学院关于在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设置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实施办法》。
三、申报程序
(一)学科和专业点申报(2010年12月15日-24日)
相关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的基本条件,突出学科特色,认真填写《申请在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下增设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况表》(附件4),制定拟申报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的建设实施方案及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院(系)论证与申报(2010年12月25日-30日)
各院(系)要成立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建设实施方案和申请材料认真论证、审核,经院(系)研究同意后,将《申请在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下增设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况表》、学科和专业点建设实施方案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纸质版(一式一份)按时报研究生处招生与学位科,电子版发送至byyzxwb@163.com,联系人:张力,电话6913252。
(三)学校审核(2011年1月)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建设实施方案和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新增学科和专业点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本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申请工作是学校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实力的重要机遇,对于加快推进建设国内知名医药大学进程、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学院要提高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申请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成立学院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规划,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各项申请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相关学院负责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申请材料组织、论证工作,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明确标准要求,立足我校实际,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深入挖掘材料,广泛整合资源,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申请材料填报组织工作。滨州医学院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申请材料审核,切实加强对申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请质量,实现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点工作的新突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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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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