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关于2018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8-01-31浏览次数:234

各培养单位、学院(系)、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及2018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为确保2018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含2018届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下同)的论文评阅、答辩、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及2018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遵照执行:

2018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详见《滨州医学院2018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

一、学位论文的撰写及提交

12018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于2018320前完成论文撰写并将符合答辩要求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提交至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各培养单位及学院相应联系方式及邮箱附本通知文后)。提交论文电子版名称命名格式(不按要求提交者学院拒收,研究生处不安排查重及盲审):

1)匿名外审版:文中抹去封面中“研究生”、“指导教师”姓名及文末 “参考文献”、“综述”、“致谢”及“研究生期间已发表论文”。命名规则:“学生类别-学号-专业-研究方向-学位类型-姓名”,如“全日制(或同等学力)-20150066-内科学-肾脏病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郭年好”(专业及研究方向严格按照入学录取时填写,不得自行更改,详见附件2:滨州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完整版。命名规则:“学生类别-学号-专业-研究方向-学位类型-姓名-电话-邮箱”,如“全日制(或同等学力)-20150066-内科学-肾脏病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郭年好-13688666688-zhufuni@163.com

2、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附件3)及《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补充要求》(附件4)的规定撰写及排版。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接收论文时须对论文排版及格式进行人工审阅,不合格者不予接收。论文不按照规定进行排版者,研究生处不予进行查重及盲审。

3、文档大小要求:提交论文时,为保证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顺畅检测及山东省学位办抽检要求,图片在保证清晰的前提下尽量压缩,整个电子文档(word版)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4、各培养单位及学院务必于2018323前将审阅通过后的全部拟参加2018年答辩人员论文word版及PDF版分类并分别打包发至bzmcxueweilunwen@163.com打包发送文件夹名称命名格式:“培养单位(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学位类型”,如:“滨州附院-内科学-肾脏病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内容为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所有拟参加答辩人员的论文都必须经过中国知网“CNKI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研究生处集中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并于2018328反馈相应培养单位或学院,由相关培养单位及学院通知相关拟参加2018年学位论文答辩人员。

三、学位论文评阅

1、所有拟参加2018年答辩人员论文在答辩之前全部参加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的校外专家匿名评阅。

2、全日制研究生论文评阅结果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评阅结果按照《滨州医学院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组织,各学科点负责具体实施,于201857前完成。拟参加2018年答辩人员务必与导师充分、有效沟通,由导师会同导师组安排预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集中于201857-520完成,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协调,由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及学院务必将详细答辩安排(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时间、地点等)于201852-53报研究生处审核,逾期未报送或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安排答辩。

3、答辩原则上必须在校本部、滨州附属医院或烟台附属医院进行。相关要求按“实施细则”中“第五章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执行。答辩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4、答辩会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束后3日内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将答辩会全程视频上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审核;不符合答辩程序要求的,责成重新组织答辩。

5、答辩时限要求:学术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报告及问答,下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答辩记录不少于1000字,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答辩后专家复审及二次查重

答辩通过后,所有申请学位人员需按照答辩委员会的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于2018520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正式版(word版及PDF版)按前文“一、1、(2)”中完整版命名格式要求提交至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各培养单位及学院于2018521-523日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后复审并于2018524日前复审结果及论文最终版提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于524-525日进行集中二次查重和论文抽审,若重复率>15%,或在论文修改中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则按《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注意事项

1、研究生处不接受任何个人电子版论文提交及相关材料报送。

2、各2018年申请答辩人员及时访问研究生处网页,并与导师及学科充分、有效沟通;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按照答辩时间安排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项材料过期提交者按自动放弃本年度答辩申请资格处理。

3、需同时填报的与学位及毕业相关的各种表格见附件5全日制研究生用表)及附件6同等学力研究生用表),务必按照各自学生类别及学位类型认真、仔细、完整填写并按附件1工作安排表各时间节点按时、准确提交至各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

4、所有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授予等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各项表格因填写不规范或错误而影响学位和学历注册的,由2018年申请硕士学位者本人负责。

5、各培养单位及学院联系方式:

6、研究生处联系人:谭风和  0535-6913252

附件1:滨州医学院2018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表

附件2:滨州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附件4:《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补充要求》

附件5全日制研究生用表

附件6:同等学力研究生用表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8131

附件【附件1-滨州医学院2018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滨州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补充要求.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全日制研究生用表.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6:同等学力研究生用表.rar已下载
Copyright @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微信
微博